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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及節能減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發佈日期 : 2012-02-08
一、 主旨:全球未來日益趨向發展環保生活、低碳經濟,為使台灣成功走向永續發展,特設立此獎助學金鼓勵高雄都優秀人才投入環境、土木、營建等與永續資源及氣候變遷相關之技術、工程、管理、設計等領域,希望學子們能在不同領域為台灣環境努力。
二、 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三、 獎勵名額與方式:錄取10名表現優良者,每名發予獎學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乙紙。
四、申請方式
自行申請。
五、申請人資格:
1. 認同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之價值。
2. 設籍於高雄市且就讀於國內各大專院校在校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。
3. 就讀於高雄市轄區內之各大專院校在校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。
4. 申請人須曾發表環境或氣候變遷相關學術著作,包括發表於專書、專業期刊、會議論文等。
5. 操行成績甲等(含)以上,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
6. 學業平均成績均須在80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需及格。
六、申請文件:
1. 獎學金申請表(如附表一)
2. 最近一次之成績單正本(須載明學業成績,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,例如:碩一為大學4年級之成績單、碩二為碩一之成績單,以此類推)。
3. 學術研究成果證明(期刊、碩士論文、研究報告等,盡量提供)。
4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。
5. 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(需蓋有註冊章)。
6. 讀書計畫(需與環境議題相關) 乙份(內容約1000字)。
7. 保證書。
l 填寫完之「申請表」(如附表一)連同所需檢附資料裝訂成冊放入信封中掛號郵寄至「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20號15樓之1」,並註明「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及節能減碳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 收」。
七、審查程序:
申請人在申請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審查委員會,審查委員依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表及繳交資料進行審查,並針對申請者所提供之各項資料詳實查核,如有必要時得請相關單位予以查證。經審查委員會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,將選出10名表現優良者,於2011年12月16日公布得獎名單。評分標準如下:
八、得獎人之義務:
1. 得獎人需於得獎後1個月內繳交一份3000字關於高雄市氣候變遷及永續資源相關之文章。
2. 得獎人於領取獎學金時須簽屬義務同意書及收據。(如附件三、四)
九、追償獎學金
領受或經核定授予獎學金學生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本局即停止發給並追償其已領之全部獎學金。
(一) 未履行得獎義務者。
(二) 因休學、轉學、退學或其他理由離校者。
(三) 受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十、受理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00年12月10日
十二、得獎公布日期及方式:
得獎名單將於100年12月16日公布於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」網站,並另行通知得獎者領獎之時間及地點。
十三、聯絡方式:
1. 連絡電話:(07)716-8081#41
2. 聯絡傳真:(07)716-8055
3. 聯絡地址:802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20號15樓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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