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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說明
發佈日期 : 2010-01-07
一、 報名方式: 採用線上報名,請至TQC線上報名系統報名 二、 繳費方式: 1. 至 考 場 繳 費: 請至您報名的考場繳費。 2. A T M 轉 帳:報名後,系統會產生一組繳費帳號,您必須使用提款機將報名費直接轉帳至該帳號,即完成繳費; ATM轉帳因有作業程序,請考生耐心等候處理時間;若遺忘該帳號,請由TQC考生服務網登入/報名進度查詢/ATM帳號,即可查詢繳費帳號 3. 至基金會繳費: 請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繳費。 4. 應考人完成報名手續後,請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,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,考試當天將無法應考。 5. 應考人於報名繳費時,請再次上網確認考試相關科目及級別,繳費完成後恕不受理考試項目、級別、 地點、延期及退費申請等相關異動。 6. 繳費完成後,本會將進行資料建檔、試場及監考人員、安排試題製作等相關考務作業,故不接受延期及退費申請,但若因本身之傷殘、自身及一等親以內之婚喪、或天災不可抗拒之因素,造成無法於報名日期應考時,得依相關憑證辦理延期手續(但以一次為限)。 7. 繳費成功後,請自行上TQC線上報名系統確認。 8. 自即日起,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報考TQC各項測驗者,每人每年得申請全額補助報名費四次,科目不限,同時報名二科即算二次,餘此類推,報名卻未到考者,仍計為已申請補助。符合補助資格者,應於報名時填寫「身心障礙者報考TQC認證報名費補助申請表」後,黏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會申請補助。 三、 測驗內容: 一. 九大類別: 01 專業知識領域(TQC-DK) 四、 應考人須知: 1. 應考人可於測驗前三日上網確認考試時間、場次、座號。 2. 應考人如於測驗當天發現考試報名錯誤(級別、科目),於考試當天恕不受理任何異動。 3. 應考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並於進場前完成報名及簽到手續。(如學生證、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等有照片之證件)。進場後請將身分證明置於指定位置,以利監場人員核對身份,未攜帶者不得進場應考。 4. 考場提供測驗相關軟、硬體設備,除輸入法外,應考人不得隨意更換考場相關設備,亦不得使用自行攜帶的鍵盤、滑鼠等。 5. 應考人應按時進場,公告之測驗時間開始十五分鐘後,考生不得進場;考生繳件出場後,不得再進場;公告測驗時間開始廿分鐘內不得出場。 6. 應考人考試中如遇任何疑問,為避免考試權益受損,應立即舉手反應予監場人員處理,並於考試當天以E-MAIL寄發本會客服,以利追蹤處理,如未及時反應,考試後恕不受理。 五、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扣考,不得繼續應檢,其成績以零分計算: 1. 冒名頂替者或與個人身分證件不符者。 2. 傳遞資料或信號者。 3. 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作答者。 4. 互換位置者。 5. 夾帶書籍、文件、檔案,而其行動電話及其他資訊電子相關產品未關機者,個人相關物品請依監考人員指示放置。 6. 攜帶寵物,擾亂試場內外秩序者。 7. 未遵守本規則,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,擾亂試場內外秩序者。 六、 成績公告: 1. 測驗成績將於應試二週後公佈在網站上,考生可於原報名之「TQC線上報名系統」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歷史成績查詢。 2. 測驗成績一個月後可在TQC考生服務網上方橫幅選項「報名查詢」之「成績查詢」處以個人身份證字號查詢。成績查詢請進入 !! [ GO ] 3. 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可於TQC線上報名系統成績公佈後兩週內,下載複查申請表向主辦單位申請複查,並隨附複查工本費100元及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,逾期不予受理,且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。 4. 本認證各項目達合格標準者,由主辦單位於公佈成績兩週後核發合格證書。 七、 其他: 1. 申請換發人員別證書及補證費用工本費150元。請逕向主辦單位各區推廣中心洽詢或到TQC考生服務網之換證說明查詢。 2. 主辦單位發行各項目題庫、特訓教材書籍及動態教學光碟,歡迎至本會北區推廣中心購買或以劃撥方式購買。 八、 本辦法未盡事宜者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另行修訂。 本會保有修改報名及測驗等相關資料之權利,若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。最新資料歡迎查閱本會網站!
資料來源:www.tqc.org.tw/TQC/exam_order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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